最高法:国家工作人员性侵未成年人要依法重判-青岛律师_青岛律师网_青岛律师事务所13780606735
    
    首页 - 法治新闻 - 最高法:国家工作人员性侵未成年人要依法重判

最高法:国家工作人员性侵未成年人要依法重判

发布时间:08-29  浏览数:1150 【Close
分享到

来源:中国广播网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今天(29日)要求各级法院,对于奸淫幼女、猥亵儿童、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要坚持依法从重处罚,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培训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进入学生宿舍强奸未成年人的,以及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累犯,该重判的要坚决依法重判。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组织召开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出席会议,讲话时做了上述表示。

  黄尔梅指出,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事业取得了很大进步,保护力度日益增强。但是,奸淫幼女、猥亵儿童、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和家庭暴力、拐卖儿童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时有发生。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切实树立和强化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的司法理念。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方面,要用足用好法律规定,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最大化。

  黄尔梅要求法院在审理性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注意保护好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各项诉讼权利;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最大限度的司法保护和关爱。

  黄尔梅强调,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拐妇女、儿童及其家庭造成严重伤害,必须充分认识此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并加强法制宣传,扭转盲目、片面同情买主的陈旧落后观念。对妇女、儿童实施严重家庭暴力的行为,要依法加大司法干预力度,保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记者 孙莹)
关闭
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查看详细>>
经典案例 | 人损索赔 | 合同纠纷 | 医疗损害 | 劳动人事 | 房地产纠纷 | 婚姻继承 | 知识产权
Copyright © 2011 法律之光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鲁ICP备15005173号
电话:13780606735 地址: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