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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范本) 

发布时间:08-02  浏览数:1979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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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受害人×××之妻),女,汉族,19××年××月××日生,住青岛市××区××路××号×单元×户,身份证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受害人×××之子),男,汉族,19××年××月××日生,住青岛市××区××路××号××户,身份证号×××。

被告人:×××,男,汉族,197××年××月××日出生,住青岛市××区××路××号。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交通肇事罪之刑事责任;

2、请依法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元(医疗费×××元,护理费×××元,误工费×××元,交通费×××元,死亡赔偿金×××元,丧葬费×××元)。

事实与理由

2009年××月××日,被告人×××驾驶鲁B××号轿车沿××路由北向南行驶,撞上×××并导致其当场死亡。肇事后,被告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投案自首。青岛市公安局××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0年××月××日做出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告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且有肇事后逃逸的特别恶劣情节,应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追究刑责,并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鉴于上述实情,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现具此状,请予支持!



此致

青岛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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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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