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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成功帮助委托人减损47万元

发布时间:02-26  浏览数:183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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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 合同纠纷
代理律师: 范志强 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法院: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5)鲁 0213 民初 9955 号
【基本案情】
本案系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我方当事人为青岛市某酒店及经营者。2023年10月,原告葛某某受雇于我方当事人,在酒店装修施工过程中,因电吊笼断裂从五楼坠落受伤,伤情严重,构成一处八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及三处十级伤残。原告随后诉至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主张各项损失共计842477.5元,诉求金额较高,给我方当事人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与经济压力。
【代理思路与工作】
接受委托后,作为二被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我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精准定位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一是双方过错责任划分,二是原告主张损失的合理性,三是我方当事人已垫付费用的抵扣问题。
针对过错责任划分,结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适用规则,我方重点收集并提交了装修施工群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拟证明我方当事人在施工管理中已反复强调电吊笼的安全使用规范,明确禁止违规操作,已尽到合理的安全提醒义务。同时指出,原告推三轮车进入电吊笼上料,未对自身安全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依法减轻我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针对损失认定,我方对原告主张的各项费用逐一质证,重点对医疗费的关联性、误工费计算标准、护理费期限、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年限、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等提出异议。例如,原告主张的误工费按较高建筑业标准计算但未提供工资流水佐证,部分住院治疗项目与本次事故关联性不足,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明显过高,我方均提交了相应的质证意见,请求法院依法核减。
此外,我方详细梳理了当事人已垫付的费用,包括医疗费302000.75元、护理费31630元、向原告家属转账58240元等,主张该部分费用应在划分责任比例后依法抵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裁判结果】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我方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2025)鲁0213民初9955号民事判决书:
1. 认定双方过错比例,酌定我方当事人承担7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30%的责任,成功减轻了我方当事人的责任份额;
2. 依法核减原告不合理损失,将误工费按青岛市建筑业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核减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费用,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从30000元核减至8000元;
3. 支持我方垫付费用的抵扣主张,最终判决我方当事人仅需再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73770.23元,较原告最初主张的842477.5元大幅减少,成功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圆满完成代理任务。

【律师小结】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雇主的安全保障义务与双方过错认定是案件核心。本案的成功代理,既体现了对案件事实与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也凸显了证据收集、质证答辩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雇佣人员从事施工等危险作业时,应规范用工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提醒,防范用工风险;若发生此类纠纷,应及时留存证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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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十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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