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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2021范本)

发布时间:03-15  浏览数:2031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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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坐落于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 平方米,房屋性质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共有权证证号为:     ,填发单位为: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二)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房屋所占用土地用途     ,土地取得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至     年。

(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_____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四)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未通过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成交、未支付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1、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整(大写)。

2、买受人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     购房款,于            日前再向出卖人支付       购房款;余款于房屋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      日内付清。上述购房款应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                      项手续:

1、 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 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或任何一条件,均视为逾期交房,按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十五   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__ 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十五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退房。买受人解除合同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年利率15.4%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_____%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买受人】缴纳。

第十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受人未能在______(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三)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未迁出的,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所有通知、函件等文书,均以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为有效送达地址,若一方发生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文书一旦按照有效地址邮寄(包括变更后的)并被证明已寄出,即视为送达,对方是否签收、签收人是谁,均不影响送达的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壹份;买受人壹份;双方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提交主合同一份,

附件二、附件三有实际约定内容的,需一并提交。

 

 

出卖人(签名):           买受人(签名)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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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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