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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医疗美容整形纠纷案委托人获三倍医疗费赔偿

发布时间:07-17  浏览数:2054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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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6月,委托人为实现完美人生的目的,相信对方医院的宣传及主治医生的介绍,到对方医院处住院进行手术整形。20177月,委托人出院后发现整形手术完全失败。

范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立即协助委托人封存住院病历,再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所涉及的手术按卫生部门分类属于四级手术,而该医院及主治医生并无相应资质,其属于超资质、超范围违规为委托人实施手术。另外,律师认为,该医院在术后护理及告知方面存在严重过错。诉讼中,我方代理意见得到法院支持,该医院迫于压力不得不按医疗费的三倍即14万元赔偿委托人各项损失,市南法院作出(2017)鲁0202民初4107号民事调解书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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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 NEWS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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