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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未按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发布时间:04-26  浏览数:2201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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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规定: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若机动车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年检,在此时正好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依据上述规定拒赔是否合法?

律师认为: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应当定期参加年检,机动车检验不合格会增加保险风险。若机动车未按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免责,必须同时满足二个条件:

1 保险公司对于上述免责条款尽到了告知义务;

2 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机动车不合格系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二条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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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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