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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商品流通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04-01  浏览数:1021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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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 作者:于佳欣
  商务部3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流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表示,流通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发挥着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重要作用。但我国内贸流通领域还存在着流通成本高、效率低、安全保障不足等问题。同时,内贸流通领域立法分散、不成体系,并在诸多领域存在立法空白。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符合新形势、新情况的流通法律法规体系势在必行。

  据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陈福利介绍,征求意见稿将商品流通定位于商品批发、零售、物流及相关服务等贸易活动,既包括有形商品的流通,也包括与商品流通相关的服务活动。

  “征求意见稿将维护国内市场统一开放作为立法的首要目的。”他说,这一法律围绕在商品流通领域“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主要就合理布局流通设施、维护流通安全、保障流通秩序、促进流通产业发展以及相应的监管体制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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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志强律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次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第九届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考核委员会委员、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诉前调解员,曾任青岛市信访法律专家组成员。范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侵权责任、劳动人事理论研究和实践,在合同法人损索赔、婚姻继承、劳动人事领域有专长。自2004年开始执业至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案件累计达800余件,包括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受到客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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